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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謇主题藏品征集公告
2021-7-16    作者:汤梓仟    点击:1667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盛赞海门先贤张謇是“爱国企业家的典范”和“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先贤和楷模”。作为张謇故里的海门,是张謇企业家精神的最核心传承区和最有力传承者。当前,海门正在扩建张謇纪念馆、复建张謇故居,全面打造“张謇故里、诗画海门”品牌。为丰富张謇纪念馆展陈、提升藏品品质,特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各类藏品。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社会各界群体、各类组织及个人等。

二、征集内容

(一)与张謇有关的档案、方志、族谱、文集、文章、书画作品以及音视频资料等。

(二)与张謇有关的历代碑刻、石刻、雕塑、壁画等。

(三)张謇使用过的器物、生活用具、衣帽和文房用品等。

(四)其他有意义或价值的藏品。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展品(藏品)所有权人自愿捐赠,纪念馆无需支付报酬。根据捐赠展品(藏品)的数量、质量和价值,可相应给予颁发捐赠证书或展厅冠名等权益。

(二)捐赠奖励。展品(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将其展品(藏品)捐赠给纪念馆,经协商,支付一定的奖励费。

(三)协议收购。展品(藏品)所有者愿意出售具有馆藏价值的展品(藏品)或资料的,经评估机构或专家进行鉴定评估,以双方协议价收购。

(四)单位移交。相关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继续保管有困难,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的,移交收藏保管。

(五)复制归还。根据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提供原件后复制。

(六)借用代管。不改变展品(藏品)所有权的情况下,由纪念馆代为展示和妥善保管,签署代管协议。

(七)其他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2021年715——2021年11月15日

五、征集程序

(一)展品(藏品)等所有人先将相关照片等电子资料提交至纪念馆展品(藏品)征集联系人邮箱。

(二)征集单位初审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展品(藏品)进行鉴定和价格评估,然后按照展陈、收藏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征集。

(三)拟征集展品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征集单位与展品(藏品)等所有人签订展品(藏品)征集协议书,办理捐赠、移交、转让、代管、收购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展品(藏品)入库,完成征集。

六、征集单位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宣传部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七、联系方式

黄继革  13862849186

许明敏  13814683538     

   790156469@qq.com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状元街东首游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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