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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黄兴与张謇的交往
2018-1-19    作者:刘春雨    点击:2014

邵 雍

辛亥革命时期,黄兴是革命派中第二号人物,主要精力是主持同盟会的庶务,有时还直接参加各地的武装起义。张謇则是江浙咨议局系统的立宪派代表人物,同时经营着自己的大生公司。直到上海光复之前两人没有任何交集。

上海光复后,江浙地区的革命形势迅速发展。1911年12月1日黄兴由武汉前线抵达上海,次日下午出席沪军都督府在张园召开的筹饷大会,并发表演说。“黄兴中途出席时,‘全场一致起立’,‘一时拍手掷帽之声如雷而起,且有跃起大呼,以示欢迎者,良久始止。’”[1]包括张謇在内的一千余人出席了这次会议,这是黄兴与张謇首次交集。

12月4日,黄兴被各省会议留沪代表公举为大元帅。当时黄兴一派的老同盟会员陈陶遗与张謇等人关系甚密,是他们联络黄兴的中介人。胡汉民回忆说:“克强以三月廿九之役及汉阳督师,声名洋溢于党内外;顾性素谨厚,而乏远大之识,又未尝治经济、政治之学,骤与立宪派人遇,即歉然自以为不如。还视同党,尤觉暴烈者之只堪破坏,难与建设,其为进步欤,抑退步欤?克强不自知也。既引进张、汤为收缙绅之望,……而克强之政见,亦日以右倾。”[2]

但事实上当时革命党人对国内政治并不十分熟悉,胡汉民自己也承认在广东光复后的两个月中,“余辈以革命书生,经验殊少,反动分子即伺隙为祟,精神稍懈,几于根本动摇。党人本多浪漫,又侈言平等自由;纪律服从,非所重视,只求大节不逾,不容一一规以绳墨。其甚者乃予智自雄,以讦为直。”[3]在这种情况下黄兴以革命派首脑的身份经常参加惜阴堂的密谈,向张謇等立宪派头面人物请教也在情理之中。惜阴堂是上海南阳路10号赵凤昌的住所,而张謇此时与惜阴堂主人赵凤昌关系甚密,这样一来,惜阴堂就成了革命党、立宪派重要人物会商聚议的地方。不光是黄兴,陈其美、汪精卫、章太炎也是这里的常客,可以说这是20世纪初中国最早的政治协商。在黄兴的思想中“政治本无绝对之美观,政见即有商量余地”,只要有利于国家[4]。要说主动,是张謇等立宪派主动。“上海光复以后,当地名流如张謇、汤寿潜、赵凤昌等推庄蕴宽来鄂,为组织统一革命机构事向黄先生和黎元洪征询意见”,并请黄兴去上海负起领导全国革命的重任[5]。要说影响,是黄兴为代表的革命派与以张謇为首的立宪派互相影响,单方面指责黄兴接受立宪派影响是不正确的。

黄兴与张謇思想上的一个重大契合点就是都把袁世凯当作推翻清王朝,迅速结束南北战事的不二人选。武昌起义后任中华民国军政府战时总司令的黄兴曾致书袁世凯说:“明公之才能,高出兴等万万,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虏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为拿破仑、华盛顿,即南北各省当亦无有不拱手听命者。苍生霖雨,群仰明公,千载一时,祈毋坐失。”[6]张謇也有类似表述,南北议和时,他致电袁世凯,担保“甲日满退,乙日拥公,东南诸方,一切通过。”[7]

南京临时政府组建时,黄兴推荐张謇或熊希龄长财政,遭到孙中山否决。孙中山认为“财政不能授他派人”,于是任命陈锦涛为财政部长,张謇任实业部长。但张謇仅一度就职,参列各部会议,即出住上海租界[8]。

南京临时政府是革命时代草创之政府,万事开头难,财政问题一直是制约该政府有效运行的一大因素。黄兴在筹建临时政府时,未雨绸缪,以个人名义向日本三井洋行借银元30万元,由与该洋行向有往来的大生公司负责人张謇作保,实际上拿厂做保证抵押。保证书如下[9]:

兹因黄君克强为中华民国组织临时政府之费用,向贵行借用上海通行银元三十万元。约定自交款日起一个月归还,并无抵押物。如还期不如约,惟保证人是问。除息率及汇水由黄君另订条件外,特具此书。三井洋行鉴存。

张謇

黄帝纪元四千六百有九年十一月

时间为1911年12月22日,“据三井公司职员谈称:该公司已同意向黄兴提供贷款三十万两,……昨日,张謇在本地表示愿出面担保,日内将在上海签订合同。”[10]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经济十分困难,黄兴“只是求助于上海的资本家张謇等暂时应付急需”[11]。而1911年12月被公推为江苏两淮盐政总理的张謇,在南京设立总务部任事后总共为临时政府筹集了200万元款项。根据当代学者卫春回研究,张謇穿梭于宁、沪、通三地,至1月31日已“筹款五十万”[12]。有学者认为对临时政府言,这些款项仍是杯水车薪,按照张謇自己的初步估算要纾解财政危机至少需一万万两银以上[13]。

1912年1月14日张謇致函黄兴,告以需更借债百万,并附和章太炎“销去党名”说。信中说:“早车专人奉白李君云云,为公应付李君之备也。李君面说之言,不止此;其言欲径卖盐而径要鄙人之承诺。……又云,陆军部止允北伐饷五万,仅来一万余,其在宁之三营及总司令部开支无着,请于总统,总统委之陆军部,陆军部又不能应,军队乏饷即溃,到那时只好自由行动,莫怪对不住地方云云。鄙人答以此言非我所能答复,君应以此告总统及陆军部。……然问英士,言曾接济其十余万,……且所收吴淞之杂款亦不少,究竟……有若干兵,用若干饷,无从而知。……盐事……收入,尚不可知,约略各处所要求及公所汲汲待用,非于所筹偿还三十万借项外,更借一百万不可,……此不得不告公者。总之,军事非亟统一不可,而统一最要之前提,则章太炎所主张销去党名为第一,此须公与中山先生密计之,由孙先生与公正式宣布,一则可融章太炎之见,一则可示天下以公诚,一则可免海陆军行政上无数之障碍,愿公熟思之。此为民国前途计,绝无他意也。”[14]与此同时张謇又写信给孙中山,请通电各省军政府,勿以嫌疑影响轻于拘人击人。

面对张謇以维系大局、调和各派为名施加的压力,三天以后黄兴回复说:“示悉。援滦兵可即日出发,惟苦于无饷无械,不能多派。接济滦饷亦不可少,当力筹之,并望公有以助我。目下财政部初立,陈公(指陈锦涛——引者注)虽去上海,恐外款非即日可能到手也。遣军舰去烟台与援滦同一事,以海军以烟台为根据地也。派人去天津之说,亦是要事,刻惟苦无款耳。”黄兴承认“如何措置之处,尚未得善法。”[15]

不料张謇于同一天致函黄兴,要求辞去两淮盐政总理职务,信中说:“盐事,由旧,则蹈九幽之黯,改新,则当八面之冲。非兵力不足以维持,非财力不足以提挈。……謇虽有此志,而惧左右是事者,不足与并进。徒发一端,无益大计。且旧政府本以是属财政,陈君(指陈锦涛——引者注)年富力强,当可兼任。谨申昨说,乞与总统计之。謇愿以让于陈君。”[16]

张謇这一辞职信的背景是出于对孙中山、黄兴借外债的强烈不满。原来,临时政府成立后,鉴于山穷水尽无法维持的财政状况,曾以招商局和沪宁铁路作抵押,向外国借债,也曾被迫拟将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集股三千万元,中日各半,由公司转借五百万元给政府,以济燃眉之急。2月2日孙中山和黄兴亲自签署了承认日商三井洋行代汉冶萍公司备款250万日元借给临时政府的合同,规定以大冶铁矿作抵,财政总长陈锦涛并未参与。时任临时政府实业总长的张謇在上海获悉后立即致函孙黄加以劝阻。他认为日本对汉冶萍公司觊觎已久,一直未能如愿,而盛宣怀借机提出此种筹款办法实不信,于国防外交均有严重后患:

前以借款及盐事,羁留沪上。……乃今日闻集股三千万元,中日各半,由公司转借五百万与政府等语。此事详情,两公必预知之。顷有急电,请出以慎重,想蒙察览。汉冶萍之历史,鄙人知之最详。综要言之,凡他商业皆可与外人合赀,惟铁厂则不可;铁厂容或可与他国合赀,惟日人则万不可。……今盛宣怀因内地产业为民军所占,又乘民国初立,军需孔亟,巧出其平日老猾手段以相尝试。吾政府不加深察,一受其饵,则于国防,于外交,皆为大失败。民国政府建立伊始,纵不能有善良政策,为国民所讴歌,亦何至因区区数百万之借款,贻他日无穷之累,为万国所喧笑?比来上海各西报对于吾政府时有微词,愿两公宏此远谟,勿存见小欲速之见,致堕宵小奸慝之谋。……总之,盛于汉冶萍,累十余年之经营以有今日。民国政府对于该公司当始终扶助,不能因其为盛所经营,而稍加摧抑。即盛宣怀之私产,亦当通饬保全,以昭大公。至中日合办之说,则万不可行;未可因其以借款之商故,稍予通融。此则区区之愚,愿两公熟思而深虑之者。謇忝任实业,于此事负完全责任,既有所知,不敢不告[17]。

孙中山对此马上做出了回应:

“来教敬悉,铁矿合办诚有如所示之利害。惟度支困极,而民军待哺,日有哗溃之虞,譬犹寒天解衣裘付质库,急不能择也。此事克强兄提议,伊欲奉教于先生,故曾屡次请驾返宁,……而该件急迫,已有成议,今追正无及。……今日所见为独占无二者,他日当使竞争而并进。于众多矿中,分一矿利与日人,未见大害。否则以一大资本家如盛氏者专之,其为弊亦大。舆论于此,未必深察。先生一言,重于九鼎,匡救维持,使国人纵目光于远大,为将来计;而亦今政府迫于救患之苦衷,权宜之政策,免为众矢之的。不胜厚望。”[18]

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也给张謇一封私函,帮忙解释:

来教奉读,并受孙先生嘱意敬复。此事弟未审其详,但于成议之后,略知其概。自一月以来,见克强兄以空拳支拄多军之饷食,……寝食俱废,至于吐血,度其急不择荫,亦非不知。今已成事,惟祈先生曲谅。……顾界于生死存亡之际,所谓临时政府,不过一革命稍大之机关。……惟在察彼所为,是否私利。……其事非常,其咎或可恕耳[19]。

张謇在自己的劝告与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下,于2月12日通电辞职进行抗议,其部份理由是事前既不知情,事后更无能为力:

汉冶萍事,曾一再渎陈,未蒙采纳,在大总统自有为难。惟謇身任实业部长,事前不能参预,事后不能补救;实属尸位溺职,大负委任。民国成立,岂容有溺职之人,滥竽国务?谨自劾辞职,本日即归乡里。特此驰陈[20]。

平心而论,黄兴、孙中山此次向日借款风险极大,不啻饥不择食,饮鸩止渴。对于张謇的劝告不想听,不要听。直到废除合办案已成定局的3月16日孙中山还在南京与三井物产的森恪密谈。日本驻南京领事铃木向外务大臣内田报告说:“孙、黄对本件的直意,可以查知他们内心认为公司合办较为得策,且欲使其实现;但由于参议院及其他士民之激烈反对,知道在目前其信念难于贯彻。”[21]张謇出于公心,极力劝阻,不惜辞职,并无过错。后来由于临时参议院和湖北当局的反对,这项与日方合约最后还是被取消了。

在人事安排方面,还在清帝逊位前,张謇便对未来袁世凯政府的主要人事安排提出过建议:“陆军宜段(祺瑞)正而黄(黄兴)副;……南方现已疏通”[22]。

1912年9月黄兴在去北京之前曾经向赵凤昌表示:“北来宗旨,注重集权统一,力顾大局。”这一讲究合作的政治表态很快由赵凤昌经过北京总统府秘书处转交给了张謇。9月11日黄兴抵京,早几天张謇已先行到京。9月17日张謇所在的共和党借农事试验场畅观楼开游园会,欢宴黄兴、陈其美等国民党人。黄兴发表演说称:

“贵党与敝党本无嫌隙,而两党党纲渐相接近,将来携手同行,共谋福利,彼此均以国家为前提,尚有何事不可商榷。盖讨论政见与党派毫无关系,即同党人亦往往有因政见之不同而生差异者。且党员意见不贵苟同。政治本无绝对之美观,政见即有商量余地。如贵党以为是、敝党以为非者,一经平心讨论,贵党所主张果属可行,则敝党必牺牲党见而赞同之;……彼此均以国家为前提,只求真理。”[23]

张謇在致词中不无诚意地马上呼应说:

孙、黄两先生先后到京,某亦适于此时北行,得相见一堂,甚为幸事。今中山先生以实业倡导,克强先生亦复注重实业,某从事实业三十年,一意孤行,未见大效,今得两伟人竭力提倡,当有一日千里之进步。今社会凋敝已极,第一须恢复元气。恢复之道,舍振兴实业其道无由。此某所以对孙、黄两先生亟欲掬示同情者也。至于政党,本为求利于国起见,以党德为枢纽,自是天经地义。今共和党与国民党政纲甚为接近,而彼此情谊不遽融洽者,容有不明党德之界说。尚望黄先生大力主持,俾朝夕有握手之机会,庶为不虚今日之聚会,并不负黄先生提倡党德之初心。”[24]

这一致词的要点有二,一是鼓吹实业救国,二是提倡党德,加强共和党与国民党的联系。

1913年袁世凯一手制造的刺宋案发生后,国内政局迅速恶化,国民党内就如何对付袁世凯众说纷纭,孙中山力主武力讨袁,黄兴则主张法律解决,双方争执不下,徒耗时日。

刺宋案发后,张謇很关心国民党动向,对黄兴提出的法律解决甚表赞同,提出对国民党人士应区别对待,黄兴就可以积极争取。他在致原安徽都督、时任临时参议院议员孙少侯(毓筠)和归附革命的旧官僚王铁珊(芝祥)的信中说:“昨承惠电,读之愀然不安者累日。感兹明论,不能无言。自宋案发生,闻者骇愕,走适在沪,黄君为语应(桂馨)室所得种种证据,皆涉政府,意不胜愤。……而南北分裂之谣,则报又喧传不已:走于此不能无惑于为是言者矣。报谓是言,原于黄君;国民党人亦逢人昌言,原于黄君。然走在沪时,两晤黄君,论及宋案,而愤恨则有之,实未尝几微有南北分裂之见端。窃疑国民党人,或者假以为帜耳,黄君未必有是言。”[25]张謇认为“假使听党众恣睢之谈,行草莽不义之事,则是授人以伐暴之名,而自处于无幸之地;图人不成,适以自戕,智者不为也。黄君非不智,何至出此?然则必彼党之野心家为之。”国民党人欲自利者尽可“自居其名,啸呼而起,何必假黄君之名,或又假孙君者?以为二君之名,足为天下信仰乎?”在他看来,今日中外人情对于孙黄二君,“比之二年以前,一年以前,半年以前,等级何如?应易辙而改弦矣,而犹猛进不已,鼓奏不已,岂所以爱二君乎?是则不忠。……走甚不愿所谓志士、所谓伟人者,以天与人归始,以天怒人怨终也。区区之愚,倘荷鉴许,乞即转致黄君,……使天下之人,亦与有旦暮衣食之安,中国之事,或尚有补苴罅漏之暇。”[26]

在这封信中,人们可以看出,刺宋案发生后,黄兴仍与张謇保持着个人交往,而张謇又处处为黄兴辟谣,并希望黄兴不要走极端的激进路线,如此才能保持“志士”“伟人”的令名。不过由于资料所限,孙少候、王铁珊是否将张謇此意及时转告了黄兴,不得而知。可以确知的是6月9日张謇致函袁世凯,信中透露了他与黄兴的私人交往:“与国民党有学识之人言,必劝其转导党员归向平正,共为有国之民,勿成非民之国。今国民党有学识人,益韪謇言。即黄君克强亦以‘冒托者方面极杂,无可如何’见答。”张謇认为,如果“国民党而向于平正也,于政府有从容监督之益,于国家有进求治理之益,举国人民之生命、财产、事业,庶有生而无死,此所谓有可望者。”[27]可见当时出于迅速结束南北对峙的考虑,张謇完全站在袁世凯政府一方,不再对孙、黄“掬示同情”了。他通过老同盟会员陈陶遗等竭力影响黄兴进入袁世凯预设的政治轨道。

6月12日张謇又致电袁世凯,汇报说:“私心以为统一与调和抵触,且难保此调和而彼又发生绝不和之事,……弟于答王(黄)、孙书稍示旁观人之意。日来汪、蔡同时回国,开喻其党甚力。昨十一号陈君陶怡、刘君厚生来通,仍以调人见属”,被謇谢绝。电报提出“惟为公计,为政府计,犹有当尽之忠告:一、宋案既可不传赵,周案亦可不传黄。以案理论,宋根证据,周类告密,本有异点。而总统即可借示宽大。或令黄遣代表辩诉了之。”[28]就事论事,刺宋案人赃俱获,证据确凿,而周案子虚乌有,纯属捏造,因此按法律程序传宋案嫌疑人、时任国务总理的赵秉钧理所应当,传周案中被诬告的国民党要人黄兴纯属荒唐,张謇此电貌似公正,不偏不倚,其实是大有利于袁、大不利于黄的。

三天后,意犹未尽的张謇再发一电给袁世凯,在一定程度上为黄兴说了好话:“謇在宁时,闻雪老言,制造局案,克强于事前预行警告,雪亦据电中央。南昌亦于五号电报柳人寰踪迹,随时缉解江宁。即此类推,外间所传种种乱谣,悉由假托。……长江上下,会匪遍地,乘隙思逞,实繁有徒。非将此层揭破,一有爆发,彼此相疑,非大局之福。根本解决,拟请发诚恳剀切之命令,禁止谣传。并为孙、黄声明,决不为此破坏民国大局之事。如有假托,即是匪类。謇亦当忠告孙、黄,自行声明,并属其对于正式选举及其他要政为正当之宣告。”[29]

不料,执意扩大事态,蓄意挑衅的袁世凯一点都不领情,他在6月16日给张謇的复电中咄咄逼人:“种种奇闻,现于沪上,调人络绎,名曰维持,而暴烈分子仍不住手,无非甘心鄙人,破坏民国:即不为一身计,宁不为一国计?为公为私,退无余地,唯有行吾心所安而已。倘伟人果真肯真心息兵,我又何求不得,如佯谋下台,实则猛进,人非至愚,谁肯受此?”张謇接到这封充满火药味的电报后,致函赵凤昌,认为黄兴、孙中山与袁世凯之间的误会是没有及时将“孙黄正当之宣布”即不搞武装起义之意转告袁世凯,致使其“不能放心处甚多。”而今“非将孙黄必有正当之宣布告之不可,但不知日内孙黄之观念又何如也?”[30]此信表明,至6月17日张謇对自己能否影响黄兴已经没有确切把握。

6月22日,张謇在袁世凯公然撤换江西和广东两省的国民党都督李烈钧、胡汉民后复电袁世凯,通报了来自赵凤昌的情报:孙中山黄兴正在酝酿讨袁,汪精卫已赴粤劝解,两约蔡元培、胡瑛过谈,俱云定可无虑,此间不以赣粤改辙。赵凤昌已致电汪精卫“回沪妥议孙、黄表示其党人之办法。”[31]

当时“黄派党员”陈陶遗常与张謇、赵凤昌两人商讨机密问题,然后再依他们的意图去劝说黄兴,从欧洲匆匆赶回的蔡元培、汪精卫也与张謇等接上关系,一致奔走调停,力主和平解决。然而事与愿违,不管国民党如何退让,也不管张謇等人如何费心斡旋,袁世凯还是一意孤行,执意清除政敌。同年7月,“二次革命”爆发,不到两个月被袁世凯彻底镇压。

“二次革命”失败以后,黄兴逃亡日本,后去美国。在国内各界人士纷起反对卖国的二十一条时,他“立即向国人表示,为了举国一致反对日本无理要求起见,即时停止反袁活动,以便袁世凯专心对外,维护国权。”[32]不过在1915年5月21日袁世凯将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前,黄兴即与陈炯明、李烈钧、柏文蔚、钮永建等联名通电,斥责袁世凯丧权辱国:“当此举国听命、内讧尽熄之时,政府膺四亿同胞付托之重,一味屈让,罔识其他,条约既成,国命以绝。……今兹结果,实由吾国自始无死拒之心,而当局尤有不能死拒之势。”[33]而直到同年6月在美国的孙中山派林森等人还从纽约联名向孙中山发电请示对日意见,“建议是否暂停国内的革命运动,实行举国一致的御侮行动。”[34]

1915年袁世凯悍然称帝后,黄兴劝说各种反袁力量合作,从海外多次写信向张謇等人说明自己的主张。

这年12月21日黄兴致函张謇、汤寿潜、唐绍仪、赵凤昌、伍廷芳、庄蕴宽,揭露袁世凯称帝必败,重申讨袁决心。函云:“违教以来,瞬经两载,不意国事变乱至此,良可慨叹!弟自惟孤陋浅躁,贻误滋多,一身失败,殊不足惜。去国以还,苟安缄默,不欲有言。今兹共和废绝,国脉将危,泣血椎心,哀何能已!先生等负国人之重望,往时缔造共和,殚尽心力,中复维持国体,委曲求全。今岂能掉心任运,委视而不一顾乎?彼袁逆自谓权谋诡诈,可以欺盖一世,殊不知怨毒所积,终有勃发之一日。……今袁逆……败亡可翘足待。”弟“所以哀恳于诸先生等之前者,亦不外世乱思君子之意。贤者不出,大难终不可平,国之存亡,系于今日。海天西望,涕泪随倾,激切之情,不能自禁,诸希谅察为幸。”[35]

此信保存者庄蕴宽题跋云:“此民国四年十二月克强亡命美洲以报纸作书寄沪者”,1916年3月洪宪潮流最亟时赵凤昌“甫由海上转邮到来”。另一收信者李书城也题跋云:“克公作此书时,正避居美洲黄府之迷的亚村。当时作书十余通,此其一也。……时在外闻同盟故友赞成袁氏称帝,极愤恚,然谓予曰:‘季直(张謇)、思缄(庄蕴宽)诸先生,海内人望,必不附逆,故当以书励之。’”[36]

心有灵犀一点通,在反对袁世凯称帝复辟,维护民国体制方面,张謇与黄兴确实是有共同语言的。1915年8月16日张謇曾面见袁世凯,劝其放弃帝制,“陈是非,说利害,反复更端至二小时之久,而蓄窍未竞。”[37]1916年4月13日张謇在回复徐世昌信中强调:“自帝制告成,而洹上之信用落;帝制取消,而洹上之威望坠。无威无信,凭何自立?”袁若仍想依靠手中军队“延长战祸,使民生糜烂而无遗,外交危迫而更酷,此则益非下走所敢知。”[38]可见在既要反袁又要防止局势失控这一点上,黄兴与张謇又有了新的共同语言。

1916年张謇致函黄兴,立即敦促他回国来帮忙尽早结束护国战争。信中说:“前由竹君(赵凤昌)见示两次手翰,爱国之诚,进德之猛,回环展诵,无任钦迟。袁氏失德,亡也忽焉。彼其罪过,已随生命俱尽,所留与吾人以最真确之发明者,则权术不可以为国,专欲必至于亡身。……先生去国稍久,志行弥坚。前此苦心已白于世。今时局粗定,各方意见未尽消融,倘能翩然归来,力持正义,动以积诚,虽有纠纷,无难即解”。信中张謇还通报了自己自1915年秋后回乡,于“西南义举,曾不能为毫末之助。惟藉教育、慈善诸事以自遣。”[39]

6月下旬唐绍仪、钮永建、张继等也联名致电黄兴,敦促归国。等到黄兴7月6日经日本回到上海时,袁世凯已经死去整整一个月了。黄兴这时与各方人士洽谈会商,重点是在“国会恢复后国民党的国会议员如何在国会被进行斗争的策略问题。”[40]同年10月31日黄兴在上海不幸积劳成疾,因病逝世。

11月10日,张謇在得悉黄兴去世的噩耗后,即写下了挽联“中年遽折雄姿,呕血不挠翁叔节;大勇无如悔过,本心犹见秣陵书”[41],向这位朋友表示沉痛的哀悼与最后的敬意。其中“秣陵书”大概是指1913年7月底8月初南京讨袁事败时黄兴所作的七律二首。诗云:“东南半壁锁吴中,顿失咽喉罪在躬。不道兵粮资敌国,直将斧钻假奸雄。党人此后无完卵,民贼从兹益恣凶。正义末伸输一死,江流石转恨无穷。”“诛奸未竟耻为俘,卷土重来共守孤。岂意天心非战罪,奈何兵败见城屠。妖氛煽焰怜焦土,小丑跳梁拥独夫。自古金陵多浩劫,雨花台上好头颅。”[42]纵观上述的七律二首悲愤交加,失意与仇恨并存,检讨与斗志同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黄兴对自己战斗一生的内心独白。可是张謇出于自己的立场,对此作了较为片面、消极的解读,这是令人遗憾的。当然对于这一切,黄兴是无法知道的。

清末民初黄兴与张謇的交往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上海,双方初次见面后,很快就推翻清朝,建立民国后的总统人选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这实际上也是当时的大势所趋。第二阶段主要在南京,这两位临时政府的正部级官员主要讨论的是如何筹措政府的财源。第三阶段,双方代表着不同的政党,但就党德问题取得共识。其中虽对二次革命有不同看法,但当袁世凯后来称帝改制时,均能不约而同奋起反对,守卫共同的政治底线。总之,黄兴与张謇的交往的大方向是谋求国家的统一、人民的福祉与社会的进步,绝无个人利益的输送或交换。在此大前提下,他们都主张尽可能地减少革命带来的社会动荡,采取较为缓和的策略与进路,从今天来看也无大错。毋庸讳言,他们对于袁世凯均存在着一定的认识误区。张謇在南京临时政府财政紧张之际,要求革命党销,对革命是有害的,在此问题上黄兴的态度似乎不很清楚。

另外还应看到,清末民初黄兴与张謇作为革命党与立宪派的政治代表,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共商国事,进行近代中国最初的政治协商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即以向日本三井公司借款一事而论,革命党的考虑确有欠妥之处,立宪派的主张不无合理的成分。兼听则明,择善而从,是当政的革命党应有的胸襟与气度。总体而论,黄张交往给中国革命带来了正能量。历史已经表明,革命队伍不是越单纯越好,革命策略不是越激进越好,政治表态也不是越强硬越好,一切都要看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正常的交往模式后来并没有成为中国政治的常态,也不被激进的人们(包括历史学家)所认可,这是令人遗憾的。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考文献:

[1]《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25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2][3][8]《胡汉民自传》第99页,中华书局,2016年。

[4][23]上海《民立报》1912年9月24日。

[5][32][40]李书城:《辛亥前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190页、第213-214页、第215页,中华书局,1961年。

[6]《黄兴集》第82页,中华书局,1981年。

[7][14][16][17][20][22][24][25][26][27][31][37][38][39]曹从坡等:《张謇全集》第一卷,第232页、第238页、第210页、第238-239页、第240页、第241页、第225-226页、第280-281页、第282页、第255-261页、第350页、第351页、353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

[9]《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八)第5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

[10]上海《民立报》1911年12月23日。

[11]李书城:《辛亥前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198页,中华书局,1961年。

[12]曹从坡等:《张謇全集》第六卷,第877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

[13]卫春回:《张謇评传》第121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15][35]《黄兴集》第99-100页、第414-415页,中华书局,1981年。

[18]《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142-143页,中华书局,1982年。

[19]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纪》第165页,张謇研究中心,2014年重印本。

[21]《旧中国汉冶萍公司与日本关系史料选辑》第35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

[33]《申报》1915年5月30日。

[34]参见林友华编:《林森年谱》第77页,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

[36]《黄兴信函并题跋》,《近代史资料》,1983年第3期。

[41]曹从坡等:《张謇全集》第五卷,第585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

[42]《民国》杂志第1卷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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