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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謇纪念馆考核办法
2016-2-20        点击:2287
 

考核对象:负责社科普及的固定专兼职人员

考核原则

(一)         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的原则;

(四)         定性分析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指标

考核采用百分制。各项指标及分值如下:

1、         活动的时间量(10分):每年开展的社科活动(培训、讲座、报告、竞赛)时间达到年初计划的评为满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2、         活动的数量(10分):按照每年举办的社科类活动的数量统计评分,要求主题鲜明,体现社科基地特色。

3、         活动的质量(10分):按照能否为社会群众提供社科的资料、解答,为特殊人群服务等内容评分。

4、         活动的曝光度(10分):每年社科普及类报刊或广电节目(包括社科普及专栏)的情况,以及开辟社科普及宣传橱窗、展板、黑板报等的情况。

5、         活动的创意度(10分):捕捉社会潮流,顺应社会需求,每年推陈出新,逐步改善社科类活动的酌情给分。

6、         资金使用效益(10分):制定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费使用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每年是否有五万元的社科专项经费,如果没有,酌情扣分。

7、         观众增长率(10分):每年参加纪念馆组织开展的社科普及相关活动参与人数增长率高于前一年人数10%以上,不足的酌情扣分。

8、         观众的满意度(20分):参照观众留言、民意调查情况评分。

9、         社会影响(10分):参照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和网民留言评价予以评分,有不良反应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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