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张謇纪念馆官方网站,今天是:
垦荒耕种
2011-9-20    作者:admin    点击:4303
滩涂围成了田,如何咸地出银海,建成新世界,富甲一方,成为沿黄海千里垦荒的样版?张謇对通海垦牧公司采取筑一堤,围一方,垦一片,先围先垦,以尽快见效,鼓励垦牧士气。
首先全面规划。张謇在一马平川的荒地上,白纸绘图,统一规划,纵横笔直,棋盘划格,定河、定匡、定土窕、定路、定房,水系河网化,土地条田化、住宅成排聚居化,水陆交通便捷化,河堤道路林网化,决心以一个最规范、最美丽、最富饶的新新世界典范出现在中国大地上,让百姓安居乐业。    
水利建设。采取分级治理兴修水利,大中河道、水闸由县和公司负责。例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月,张謇撰《淮水疏通入海议》寄海门厅同知刘卓(木+式),报告:“欲畅淮流之尾闾,治通境之水利,必在开通北倒岸河,以接三补之新河”。1904年,南北兼程并进,于一堤、牧场堤间特辟一河曰淮委河;北复辟二补界河、二堤西河;南则筑五、六、七堤、次里堤,疏川流港半滩效。四月三十日北河东段成。五月十六日议建通海垦牧公司船闸事,致函新任海门厅同知梁孝熊,“说河工款、八老案地、北河及半滩效河事。”。1906年十二月十八日,复视十八总船闸。宣统元年(1909)正月初六,张謇抵吕四,由江知源、李伯厚复导之看三堤、一堤石岸,筹建十七、十八总船闸,以通淮委河,淮水支流经里运河入海者,至此乃有道归纳,“今成此闸,以利蓄泄。” 1910年,又造中心河闸,浚蒿枝港中心河、塘蒿河、半滩效河各河港。民国五年(1916)三月,视新辟之北河口,加浚北河,以畅淮支流经里运河入海之路,行十里,冒暴雨,三视新闸工地。1917年三月,视闸工、大河、埋涵、路桥等大的工程,通过“揽头”招工,雇用劳力,采取公司筹资股份制经营,统一施工。每立方土的工资根据运土远近,从70文到200文不等,计时工资每人每天约120文。至1914年,已建大桥169座,小桥梁257座,大闸3座,涵洞75座。用于河堤涵闸的工程开支120多万元,合每亩10余元。全境基本无积水,1922年大水,全县仅收2成,独垦牧公司收了8成。1923年大风雨,全县收7成,独垦牧公司收9成,这在各大公司中绝无仅有所罕见。
农田基本建设。滩田地势低,土质咸,易涝渍。公司组织佃户承田、认田后自行合作开沟,大搞小型农田水利,将挖出的土培高耕地,使田无不积水。一是开界河,相邻两户田之间开横河1丈宽3尺深,两户对开各开一半。二是开泯沟,南北向,宽8尺深3尺。三是开淋沟,佃户将自己的20亩上分开4-5条小淋沟,5-6寸宽7-8寸深,以防暗渍。河坡芦苇及河中鱼,泯沟、小河谁开挖就归谁,大河、横河归公司。如此淋沟(排水沟)通泯沟,泯沟通横河,横河通大河,大河通大海,纵横交错,分级相通,形成完整的水系,不仅有利蓄水灌溉、排涝降渍、交通运输,更重要的是为引淡排咸,加速土壤改良。
农业机械化。早在光绪十三年(1887)为治理黄河,就曾建议豫抚倪文蔚利用机船、平地开河器、浮水器等新式工具(类似今天的泥浆泵),替代人挖肩挑。他曾支持江石溪试制发明割草机,欲以机器解决大片荡草、芦苇收割之难题。又在垦区设计了土地联片条田化、住宅一字成排聚居化、道路规范化等,为率先实行农业机械化耕作创造条件。可惜当时经济实力、农机制造业等条件根本跟不上而未能实现,但为今天苏北沿海垦区的机械化耕作奠定了基础。
住宅建设。农民靠老土地上的一点微薄收入砌房不容易,经不起折腾,尤其是新垦区的农民,都是穷得叮当响,所有家产一担挑,图个有块廉价土地耕种而迁入。安居才能乐业,公司规定,沿横河两旁建房成宅,宅与宅的前排屋东西成一线,宅前统留菜园,菜园前统建横路大道一条,各户可开挖横沟或宅沟,挖土填高宅基以防潮,沟内养鱼、用水。佃户刚来都是盖的草屋,开始定居十分之一二,大部仍回原地居住,只在播种、收割时才来,俗称种“走脚田”。随着土地成熟收益增多,才兴宅定居。
招佃承种。移来的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招佃承种。张謇的条田化本有模仿资本主义机械化耕作方式的设想,但按垦区当时实际情况看,显然条件远不成熟,只能留作将来。公司除自留一部分土地集体雇工耕种外,均仿照崇明一带通用的“崇划制”的办法:由农民每亩交纳6元为质,称“顶首”;租田则议收,主佃按收成协议分利;农民乐意种公司田者,小型水利等公益事,可由公司统一组织,佃户出资或劳力。三补堤将竣工,张謇为公司着手拟“招佃章程”,至五月经五易定稿,共18款,申明“愿招爱重身家,能勤俭成业之人为佃,共享永远公平利益”,规定承佃人须交纳“顶首费”与“写礼钱”后才能承佃;“十年后,如有股东指地卜宅或兼自种,在所佃人应领回顶首,将田交还,不得妨碍股东应享之权利”。章程并附《佃约》。其要点如下:承佃日须具确约,并由有声望、有营业人切实保书。顶首照崇明永昌、永隆、永丰沙招佃每田4亩顶首40元或钱32千例,减作每4亩银24元,分甲、乙、丙三等田定价,分期交付。若自领田之日起第7年田已垦熟,佃户或因不得已事故退田者,除给还原顶首银元外,加给种生(田)辛苦钱5元,第8年4元,第9年3元,第10年2元,过时不给。如揽头、土夫自筑堤开渠始终在事,勤慎得力者,承佃顶首照章九折,每20亩为一个单位,交押租费120元、写礼费8元。一人仅能写田20-40亩;少数人为子孙留产业田,凭关系经批准也最多写到60-80亩。照崇明每千步(250步为1亩)手续费1600文例,减作银1元6角,于第二期承佃日随顶首并交,其余耕生、转圩、认粮户等名目之费一概免除。
为促进生地尽快成熟,以不同交费政策鼓励种青、埋青。实施议租制。每4亩小熟收小银元6角,每亩1角5分;大熟除收沟草1担(50公斤)外,棉豆杂粮均视收成丰歉,主与佃公估产量收成,公司得4成,佃人得6成,管事人不得收小费。
由此可见,通海垦牧公司按照实际产量分成制,地租有货币也有实物。这与封建地主不论丰歉固定收租的做法有所不同。并按土地生熟程度分等、分期收费,另付给一定的种生地的辛苦费。张謇显然采取了对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改良和交融。在围垦工程、租地事务、自垦耕种上,公司都统一经营,又保持发展资本主义公司制的初衷,坚持“公司一日不解散,一日不分地”。直至1911年后,各堤土地普遍已成熟,股东会才决定按投资股份分田,并分发财政部土地局颁发的土地执照。由于公司各堤土质差异,田分为三等九级,上等一、二堤,中等三、四堤,下等五、六、七堤,各股东三等田同分。土地整块,便于股东管理。1915年公司股东会作出分田决定,第一次分地4万亩,每股得地10亩;1925年第二次分田47000余亩,每股12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向上
CopyRight © 张謇纪念馆 版权所有 苏ICP备11054684号 您是本站第 9109196 位访客 Flash首页